2015年7月9日,济宁医学院科教处刘永春处长、精神卫生学院陈敏副教授、王中华主任,枣庄市立医院王凌院长、科教科徐丽娟主任莅临我院,与我院在本科生的精神病学教学、科研等方面达成共同协作意向并签定三方协议。签约仪式后进行了兼职教师讲课评定。刘处长、陈教授对教师们的整体讲课水平给予肯定,并进行细致的点评和指导。
我院已正式成为济宁医学院的实践教学基地,将接受济宁医学院2015级临床医学本科生精神病学教学任务。
(医务科 张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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