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属慢性疾病,也属消耗性疾病。对精神疾病患者,尤其是反复发作的患者,其社会功能及劳动能力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害,还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医治,还对社会治安产生影响,已成为社会和家庭的沉重负担,因此,我们必须重视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对于慢性精神疾病患者,单纯的药物治疗往往效果不佳,采取心理、社会、家庭及药物等多种治疗方法,才能促进患者社会功能的改善。
什么是精神疾病
精神障碍,又称精神疾病,是指在各种因素(生物学因素、心理因素和社会环境)作用下造成的心理功能失调,而出现感知、思维、情感、意志、行为以及智力等精神活动方面的异常,常常需要用医学的方法进行干预的一类疾病。
精神疾病的早期临床表现
突然无故睡眠障碍:如失眠、多梦、容易醒或早醒;
植物神经功能失调:头疼、头晕、无力、心慌、出汗、饮食差等;
情感障碍:如焦虑、烦躁、紧张、情绪低落、毫无理由的悲伤、痛苦或压抑,情感高涨、兴奋、话多,冲动;脾气暴躁、哭笑无常等;片断出现幻听、幻视、妄想、表情发呆等;
行为举止与平常有异:只想自己呆在屋子里,不愿与别人在一起;
多疑:认为人们在议论自己,任何事情都有了不同以往的意义;
会产生奇怪的念头:如认为自己能看出别人的想法、自己的想法不说别人就知道了、无端认为别人算计自己,害自己;
危险行为: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出走等;
易导致危险行为的精神症状:命令性幻听,被害妄想,兴奋、躁动,药源性焦虑、抑郁。
病好了还用吃药吗?
有些患者或家属往往认为精神分裂症症状一旦消失,就不需要继续吃药了,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在临床上,患者的症状消失、自知力恢复,只是代表获得了“临床治愈”,但短时间内还不能完全正常的回归社会。此外,在临床治愈后1---2年内,精神分裂症还有可能再次复发。所以一般情况下,精神分裂症一旦发病,至少需要维持用药2至3年。如果病程更长,复发次数超过三次以上的患者,可能要终身服药了。患者家属往往对于“长期服药”或“终身服药”在心理上很难接受,觉得这就等于永远没有出头之日了。所以说,正确认识疾病和相关的治疗手段,并及时调整心态还是很重要的。
精神七科 周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