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立二院关于实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一)每位领导干部明确联系点,通过及时指导,确保联系点的学习实践活动有效深入开展;
(二)每位领导干部在学习调研阶段到联系点作一次辅导报告,指导检查联系点开好组织生活会;
(三)每位领导干部在活动的每个阶段至少一次到联系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具体指导活动开展;
(四)了解联系点党员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联系点分析原因,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
(五)倾听联系点干部群众对院党总支的意见和建议,征求联系点对院党总支的意见;
(六)总结推广联系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努力将联系点建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