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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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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致词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始建于1960年,前身为枣庄市精神病院,建院时隶属枣庄市民政局和枣庄市卫生局双重领导。建院50年来,医院两易其名,三易其址,经历了四个发展时期。1960年7月始建于薛城区郊邹坞镇庄头村,1962年9月迁址于齐村,1983年迁到现址,1994年经市政府批准,更名为枣庄市立第二医院,加挂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牌子。2006年以来,医院确立了精神科、老年康复和社区卫生服务三大业务主线,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50年来,经过几代人的艰辛努力,医院规模由小到大,专业技术水平由低到高,服务功能由单一到逐步完善。医院现在在职工42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50余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近30人,实际开放床位520张,床位使用率达113%,年门诊量9万人次。

    科室功能日趋齐全。精神科在对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癔症、躯体疾病伴发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人格障碍等治疗方面有了新的突破,新开展了戒酒、戒毒等业务服务。延伸成立了医学心理科,设立了心理咨询中心、儿童心理发展训练中心,相应功能日趋完善,全市精神学科、医、教、研防中心地位进一步巩固。率先成立了癫痫病研究所,癫痫治疗在全市保持优势。神经内科、疼痛治疗在鲁南地区占有重要位置。社会精神病防治和重症精神病人管理积累成功经验。医保、新农合、城镇医保、慢病管理规范化起步,方便了患者就医。社区卫生服务实现了一个中心,五个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达到省级要求。老年康复已发展到260张床位,其“全托无陪人管理服务模式”在全省推广。医院三个主导业务均喜获丰收:精神科被确立为全市十大“名优学科”、老年康复获全省“两好一满意”活动十大服务品牌,社区卫生服务被评为“省级明星社区中心”。

    五十年传承爱心,五十年铸就医魂。医院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价格诚信单位”、山东省“卫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敬老爱老模范单位”、省级“惠民医疗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枣庄市“医德医风示范单位”、枣庄市“百姓满意医院”、枣庄市“行业作风建设先进集体”、枣庄市“两好一满意”示范医院。

    五十年硕果累累,五十年催人奋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枣庄市立二院继续秉持“以德治院,以情医患”的院风和“德优、技精、心齐、院盛”的院训,沐浴着医疗基本制度改革的春风,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为已任,努力谱写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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