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根据枣庄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日前,市卫生局党组成员、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贺敬义带队一行四人,利用两天时间对全市6个区(市)精神卫生试点工作进行督导。
督导组先后听取了各区局的汇报,实地了解了精神专科医院运转情况和精神疾病社会防治开展情况。查看了各区市对于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进展,对于试点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开展提出建设性意见。要求各区市加强认识,加大对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重视程度,严格按照《枣庄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做好工作任务梳理,加大措施,有计划的完成好试点工作。
同时建议卫生部门要与其他部门建立精神病人管理综合协调机制。构建多部门参与的管理平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配合的总体服务格局,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落实精神患者排查无遗漏、管理无缝隙、治疗有保障、服务有跟踪。
综治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体系。残联部门负责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工作,协助民政等部门对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救助,多方筹措资金,加强精神病康复机构建设,落实持证残疾人救助政策。公安机关负责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辖区内的疑似精神病人进行排查、确诊,逐一登记造册,负责重性患者的管控及强制收治。民政部门负责承担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复员、退伍军人的救治工作,落实流浪乞讨、三无和农村五保精神病患者的收治救助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必要的精神疾病防治经费,加强资金监管。社保部门落实患者的医疗费用的报销。卫生部门负责患者的治疗、鉴定以及社区后续随访治疗,教育部门负责学校的精神卫生教育,社区加强辖区患者监管。
建立多部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体系,使重性精神患者有人管、不脱管、不失控、管得住、管得好,有效预防和减轻重性精神患者对社会、家庭和自身造成的危害。
要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联系有关部门同志,要根据自身实际,切实创新精神病人管理模式,总结出本地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经验。
各区(市)卫生局有关领导和科室负责同志陪同了督导检查。
(枣庄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