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山亭院区绿化景观优化改造项目
项目内容:对山亭院区门诊楼前绿化景观进行整体布局优化改造,打造布局合理、美观大方的景观结构,进一步营造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5万元
标段划分、资格要求及预算限额:
标段 | 标段名称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山亭院区绿化景观优化改造项目
| 1 | 1、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等;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有其他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7.5 |
二、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定后30日历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内,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法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报名时需提供,如授权代表报名则不需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的网上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及失信记录查询。到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新城院区办公楼302室报名,或发送至邮箱:sleyzbb@126.com进行报名,确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参与议价经销商少于三家的项目,本次院内议价取消,另行组织。
四、项目要求:
1.施工位置为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山亭院区。
2.付款方式:施工完成后,由专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3.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清运、栽种及修剪等工作,工期为签定合同后30日历日内完成。
五、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11:00前将报价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采购特殊设备则需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后,送至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新城院区办公楼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单主任
联系方式:0632-7555160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
枣庄市老年病医院、枣庄市康复医院)
2025年3月31日
上一条: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社区中心健康查体业务委托项目询价公告 | 下一条:2024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三批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